年代待考
续修江都县志
馆藏编号 0101。《续修江都县志》在线影像,共1册405页。已完成WebP转换与全文OCR,OCR结果仅供检索,引用前请核对原图。
版本、来源与引用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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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:古籍数字扫描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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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都县志所列宣统十区,是否都已实际实行?
书内第47页:保甲改巡警与自治分区
保甲爲巡警所分區域仍依保甲區;宣統初元行地方自治制分全縣爲十區
书内第48页:区划规定与施行限制
此制雖經規定以各區時有爭執終宣統之世迄未實行
“区域划分始末”先叙保甲改巡警时仍依保甲区划,再叙宣统初元地方自治拟分全县为十区;下页列出各区及分段后,却明确说此制虽经规定,因各区时有争执,终宣统之世未实行。查祖居、户籍或地方公文时,应区分沿用的保甲巡警辖区与这里列出的自治规定,不能把十区名单直接当作当时已经全面运作的行政事实,也不能仅凭规定推定某户已完成改隶。书中还说所规划以人口为标准、仍有都里遗意,说明区名、分段和旧都里不是可以随意一一替换的称呼。本批只核对这两页制度沿革及限制说明,尚未逐村对照边界,也未核对民国以后是否另有实施或改划;具体地名的归属仍应结合年代、档案用语及相邻原页查证。
仅核对上述原页短摘录,未完成整册校勘;原文与OCR保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