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式修谱字段参考

家谱术语

同一个词在不同地区和旧谱中可能有不同口径。本页给出常用含义,更重要的是说明在数字建谱和正式谱书中怎样记录才不丢失信息。

分类浏览

术语解释与正式记录建议

释义帮助阅读旧谱;“建议记录”用于今天录入数据。遇到地方特殊用法时,应在本谱凡例中另行说明。

姓名与字号

谱名

正式写入谱书的姓名,可与现实使用姓名不同。

建议记录:与现名分字段保存,并注明由哪次修谱或哪一支确定。

现名

本人当前在社会生活中使用的姓名。

建议记录:作为主要检索名,历史谱名和别名不要覆盖现名。

乳名

幼年在家庭内部使用的小名。

建议记录:列入别名,不作为人物唯一识别依据。

名以外用于称呼或表德的字号。

建议记录:保留原文写法和出处,不根据姓名自行推定。

本人自取或他人所称的别号。

建议记录:与字、谥号分开记录。

派名

按字辈或派语取定的谱内姓名。

建议记录:同时记录所属字辈和派语来源。

曾用名

过去正式或长期使用过的姓名。

建议记录:记录使用时期,便于同一人物资料合并。

世系与支派

始祖

一姓或一族所尊奉的最初祖先,口径因谱而异。

建议记录:必须说明本谱从谁起算,不能默认等同姓氏远祖。

始迁祖

迁入本地并成为当地支系起点的祖先。

建议记录:记录迁出地、迁入地、时间与资料来源。

从本谱确定的起算人物顺序计算的层级。

建议记录:全谱统一起算点,不与口语中的代混用。

表示先后辈分的通用说法,不同地区计算口径可能不同。

建议记录:正式表格优先使用世次,并在凡例解释。

从某位祖先分出的家族分支。

建议记录:以明确分房人物为节点,保存上级支系。

家族内部继续分化形成的支系。

建议记录:建立稳定支系编号,避免只用俗称。

世系图

按世次展示亲子承继关系的图表。

建议记录:图中疑点与特殊承继要有注记,不只画连线。

婚育与承继

谱书中对婚配对象的常用记录。

建议记录:现代项目应完整记录姓名,并尊重本人隐私。

继配

前一婚配关系结束后再次婚配的对象。

建议记录:按时间和事实记录,不用含糊称谓替代。

出嗣

本支子弟被立为他支后嗣。

建议记录:保留生物父母,同时记录谱系归属和依据。

入嗣

从其他支系承继进入本支。

建议记录:与出嗣记录相互对应,不能只改单一父子关系。

兼祧

一人同时承继两房或多房香火的历史安排。

建议记录:明确承继房支及子女分属规则,保留原谱说明。

承祧

承继某房宗祧或香火。

建议记录:与现代收养、继亲关系区分记录。

抚养或收养

现实生活中的抚养和法律收养关系。

建议记录:生物、法律和谱系关系可并存,按权限展示。

谱书结构

谱序

说明修谱缘起、家族历史和编修意义的文章。

建议记录:标明作者、日期和本次修谱背景。

凡例

全谱收录范围、字段写法和处理规则。

建议记录:在采集前确定,女性、配偶、日期和隐私规则应写清。

像赞

为祖先画像配写的赞辞或说明。

建议记录:区分历史原文与本次新写,注明图像来源。

行传

记述人物生平、品行和事迹的传记文字。

建议记录:以可核实事实为主,避免夸张和模板化评价。

艺文

与家族相关的诗文、碑记、契约或著述。

建议记录:保留作者、年代、原件位置和释文状态。

附录

主体之外的资料、名录、索引和说明。

建议记录:按类别编排,重要证据可建立原页索引。

版本与资料核验

原谱

作为本次整理依据的既有谱书原件或影印本。

建议记录:登记版本、卷次、页码、来源和保存者。

支谱

某一支房单独编修的谱书。

建议记录:与总谱并用时先说明世次口径和重叠范围。

孤本

目前仅发现一份存本的资料。

建议记录:优先数字备份,不能因稀有就默认内容无误。

版本

谱书在不同修纂时间形成的文本形态。

建议记录:以年份、修纂人、卷数和版式识别,不只写新谱旧谱。

卷次

谱书内部的卷号和册次。

建议记录:引用时与页码并列,便于回到原文。

异说

不同谱本、资料或口述之间互不一致的记载。

建议记录:列明各说及依据,未能裁定时不强行统一。

待核验

已有线索但尚不足以下结论的状态。

建议记录:记录待查问题、可能来源和负责人,公开展示时明确提示。

日期、地点与迁徙

生卒

出生与去世时间的合称。

建议记录:分别记录公历、农历、原始写法和换算状态。

葬地

安葬地点及相关方位信息。

建议记录:历史地名与现行政区分开保存,敏感位置限制公开。

祖籍

家族或个人认定的祖先长期居住地,口径可能不同。

建议记录:写明指向哪一代、依据何种资料。

籍贯

个人按制度或习惯登记的来源地。

建议记录:不要自动等同出生地、祖籍或现居地。

迁徙

人物或支系由一地迁往另一地的过程。

建议记录:记录时间、起点、终点、原因、同行者和证据。

古今地名

历史地名与今天行政区划的对应。

建议记录:保留原文地名,另设现代对应和核验说明。

使用原则

旧谱原文应保持原貌,现代结构化字段用于检索和续修,两者不要互相覆盖。术语涉及承继、婚育和历史身份时,按资料原貌记录并尊重在世成员隐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