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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 · 光绪六年(1880)

江都县续志

馆藏编号 0121。《江都县续志》在线影像,共1册521页。已完成WebP转换与全文OCR,OCR结果仅供检索,引用前请核对原图。

江都县续志封面
地区江苏省
年代清 · 光绪六年(1880)
版本古籍数字扫描影像
卷册现存1册影像,共521页
在线页数1 册 · 521 页
数字来源用户本地方志古籍合集;原始路径及处理记录留存
校对状态OCR待人工复核

版本、来源与引用说明

来源:用户本地方志古籍合集;原始路径及处理记录留存

版本:古籍数字扫描影像

年代依据: 中國國方國志叢書·崋中地方·第三九四號 省蘇江 江都縣續志 成交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 據 清嘉十六年刊,光绪六年重刊本 清·王逢源、李寶泰同辑 影印 *10097883* 中國國國方國志叢書·崋中地方·第三九四魏 省蘇江 江都縣續志只 成交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 據 清嘉慶十六年刊,光韬六年重刊本 清·王逢源、李寶泰同辑 影印 *10097884*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三月薹一版 江都縣志 新闻局出版登記證··局版台业宇第二四三號 印刷者·L 出版者 (第1册第1页)

版权与公开范围:历史底本文献公共领域;数字扫描来源待持续核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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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备中
江都县续志原文影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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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广达与江振鸿条怎样核年款?“过继之子”和不同借款措辞如何读?

卷首前条结束与下一谕旨年款:书内第16页(影像第19页)

乾隆五十八年十月奉

打开第1册影像第19页原图

江广达与江振鸿条的身份、款项措辞:书内第17页(影像第20页)

過繼之子江振鴻;毋庸起息;照例起息

打开第1册影像第20页原图

卷首这两页有一处容易错接的文书边界。书内16页主体是芒稻闸、水利与盐运的前一条谕旨,至“钦此”收束;页末另起“乾隆五十八年十月奉”,下一页接“上谕”及江广达、江振鸿事项。因此这一年款应与17页的下一件文书连读,不能用来给前页全部水利文字定年;本批只核年款及这一边界,未校完前一条水利谕旨。17页把江广达称为从前两淮总商,并写“过继之子江振鸿”,又以“继子”叙其生计。这是本条文书所载的亲属称谓线索,应保留原词,不改写为亲生父子,也不能只因读者同姓便接入自己的世系;具体承继来源、族属及谱中位置仍要核本支原谱、契约或其他同一人物材料。本页还分述康山园承买作公产、营运款及旧借项,文字中既有“毋庸起息”,也有另款“照例起息”,并说借本可从容缴纳。不同款项的处理方式不同,不能把涉及的银数全算作免息赏赐,或把允许缓缴解读成债项已经清偿。本批未逐项核算数额、付款实况与公产后续,也未与清代原始谕旨档逐字比勘,只核这页的身份与利息措辞和前页年款。原文与OCR保留,OCR中姓名、否定词及行序须对照原图,不把短摘录当成整卷或整册核验完成。

仅核对上述原页短摘录,未完成整册校勘;原文与OCR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