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捷入口
宗脉家谱宗脉家谱记录家族,连接故乡
年代待考

南汇县志

馆藏编号 0056。《南汇县志》在线影像,共1册1627页。已完成WebP转换与全文OCR,OCR结果仅供检索,引用前请核对原图。

南汇县志封面
地区江苏省
年代年代待考
版本古籍数字扫描影像
卷册现存1册影像,共1627页
在线页数1 册 · 1,627 页
数字来源用户本地方志古籍合集;原始路径及处理记录留存
校对状态OCR待人工复核

版本、来源与引用说明

来源:用户本地方志古籍合集;原始路径及处理记录留存

版本:古籍数字扫描影像

版权与公开范围:历史底本文献公共领域;数字扫描来源待持续核验

底本文献为历史方志;本站提供数字化整理与检索,OCR仅供辅助,引用前请核对原图。数字扫描来源和公开范围仍需持续核验。

准备中
南汇县志原文影像

OCR 文本用于检索辅助,引用人名、地名和生僻字前请核对原文影像。

川沙相关人物为何仍可能见于《南汇县志》?

影印扉页:底本版本

南滙縣志;民國十六年重印本

打开第1册影像第1页原图

原刊牌记与重印说明

光緒五年春開雕;民國十六年冬重印

打开第1册影像第6页原图

书内第24页:凡例规定川沙材料取舍

既析以後川沙自有志宜可從略;惟學校統於南邑科第故仍載入云

打开第1册影像第30页原图

凡例在书内第24页说明,嘉庆十年开始析南邑十图以与川沙,分设以前的材料按例详载,分设以后因川沙已有自己的志书而可从略。但凡例随即列出例外:学校统于南邑,科第材料仍然载入。因此,不能仅按后来行政归属判断某人的科举记录一定不在南汇县志,也不能因材料见于南汇就推断其家庭曾经迁居。检索时应同时核对人物时代、具体籍贯和材料类别,再查相应川沙志书;这段凡例本身不证明某个人已被收录。版本上,扉页题据民国十六年重印本影印,牌记同时保留光绪五年春开雕与民国十六年冬重印两项信息,重印年份不能直接当作全书记事下限。本批只核对上述三页,川沙具体条目与全书完整性仍待逐页核验。

仅核对上述原页短摘录,未完成整册校勘;原文与OCR保留。